“依我看,我们的时代的迷雾之一是把消费当做享受,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……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,更非充分条件。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相互排斥的,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。但是,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是显而易见的。例如,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,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;走马看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,陶然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;用电视、报刊、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,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。总而言之,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,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‘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’。否则,花钱再多,也只能叫做消费......”
——著名哲学家、散文家周国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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